注:比赛已完满结束。比赛现场照片点击进入

冠名招商进行中

(2010.5.30)

 

前 言

1996年12月22日体育部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由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承办的中国健身小姐锦标赛的总决赛“信华杯”首届健身小姐锦标赛广州为总决赛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

首届赛事的成功举办,已载入史册,也就是从此开始,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每年组织“广州市健美、健身先生/健身小姐、健美操锦标赛”。

比赛按照体育局党委提出的充分利用群众自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好各类群体活动的要求,组织的赛事活动一年比一年上档次,上规模。每年都有运动员、裁判工作人员数百人参加,为体育部门和广大热爱健身运动的市民搭建了沟通的桥樑和公开展示的平台,吸引观众无数,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和评价,在社会上掀起一股健身运动的热潮。

2000年,“健身先生、健身小姐”列入了全国体育大会竞赛项目,对健身健美运动的普及和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迎奥运,办亚运”的旋风下,广药凉茶2006年中国健身先生、健身小姐锦标赛和2007、2008、2009广州市健美健身锦标赛的成功举办更有力地推动了全民健身,因赛事的影响力和媒体的关注不断扩大,吸引了众多企业的参与,借赛事打造及提升企业文化及品牌的同时,一次次的赛事打造出一批又一批的健身明星,多年来,他们活跃并致力于健美健身运动的传播和推广的事业。

本次赛事简介


随着亚运会即将开幕,2010广州健美、健身锦标赛定与2010年5月30日在广州体育学院举行。作为立足广州,辐射华南的健美健身界最高级别的赛事,将吸引来自香港、省内友好城市、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各健身俱乐部以及健美健身人士参赛。
本次比赛由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和广州野马广告有限公司承办,组委会对赛事进行精心策划和包装,整合体育与文化的各种资源,在传统权威性的基础上增强艺术性和拓展体育运动的文化内涵。体育部门旨在借助比赛,为选手们提供全面展示和职业发展的机会,同时,为群众奉献一场体育与文化结合、健康美与艺术美结合的健身盛会。

本次大赛亮点
亮点1:借鉴国际职业选手的标准和赛制,结合中国健身比赛的计分标准和规程,开创新一代体育健身比赛项目。大赛的举办将为健身运动员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让单纯的健身竞技走向艺术化、职业化,尽显健身运动员体形、气质之美,为健身运动员的社会发展寻找更广阔的出路和提升自身价值。

亮点2:赛事具有观赏性,除了赛事中有健身先生/小姐优雅的演出,还将在每场决赛场次穿插精彩的节目表演,健身操、街舞、健身舞蹈等时尚健身元素汇粹其中,并邀请全国冠军队伍激情演出,青春亮丽、活力激情,将竞技与娱乐熔为一炉,内容丰富。

冠名单位享受回报

 

电视广告回报:“......杯”2010广州健美健身锦标赛专题将在广东电视台相关频道播出。节目播出结束时,片尾字幕出现总冠名企业的名称和标志。并会在广州主要电视媒体上对大赛进行新闻报道。

报刊新闻回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南方日报、信息时报、中国体育报、新华社等报纸奖对赛事进行新闻跟踪报道。体坛周刊、 健与美、新体育、摄影爱好者等杂志对赛事进行专题深度报道。

网络回报:新浪、网易、大洋网、金羊网等奖对赛事进行新闻报道,21CN体育频道将做现场网路直播和专题报道。

设计印刷回报:广州野马广告有限公司将对本赛事的相关物料进行精美设计,对冠名和赞助企业提供印刷品宣传设计。赛事公函、证照、会刊、评分册、次序册、入场券、宣传海报、宣传单张等印刷品上均会刊登冠名和赞助企业的广告。会刊将对冠名企业赠送内页16P企业宣传专访内容。会刊将下发到体育局各部门、各单位、健美健身中心、体育会所学校等地。

现场回报:用电子显示屏或高清投影设备,在比赛开始前滚动播出总冠名企业形象或产品广告宣传片(内容由企业提供)。新闻通气会及比赛现场均设置大型背景板,在显著位置印有大赛全称和总冠名企业的名称及标识。比赛现场悬挂体现总冠名企业的横幅。新闻通气会及比赛现场摆放印有总冠名企业名称及票识的展架。新闻通气会及比赛现在摆放印有总冠名企业的宣传品。可在新闻通气会及决赛现场按大赛承办方的安排派发总冠名企业的宣传礼品。邀请总冠名赞助的企业代表出席新闻通气会和决赛颁奖,并接受媒体采访。安排总冠名企业的领导人为部分决赛获奖选手上台颁奖。新闻通气会及比赛现场,主持人对总冠名企业致以热烈感谢。赛场礼仪小姐佩带有冠名企业名称标识的绶带。奖状、奖杯、证书、奖品等的显要位置均标有““------杯”2010广州健美健身锦标赛”。现场的充气拱门、气球、彩旗、X展架、大型展板等均体现有冠名企业大赛全称。现场允许冠名及赞助单位设置产品展示摊位。安排总冠名企业主要领导人同有关领导及文化、艺术、时尚界人士一起和获奖选手合影留念。比赛结束时,对总冠名企业在大屏幕上表示鸣谢。赠送门票50张。

其他权益:总冠名企业为大赛的总协办单位,企业领导人担任本次大赛组委会副主任。大赛冠军担当企业形象代言人一年,有偿为企业拍摄广告或出席企业宣传活动(此项需和承办方另签定专门的形象代言人协议)。组委会安排媒体对总冠名企业进行专题采访和报道。获赠比赛现场录像光碟。

联系人:梁兵(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理事,广州野马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电话:13922105258,85615475

 

2010广州健美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30日在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 广州体育学院礼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体育总会、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

四、协办单位

五、支持单位

六、鸣谢单位

七、媒体支持
新华社、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南方日报、信息时报、中国
体育报、广东电视台、体坛周刊、 健与美、新体育、摄影爱好者、新浪、网易、
大洋网、金羊网、21CN体育频道

八、参赛单位
各企业、事业单位, 各大专院校, 各健身俱乐部、健身中心、健身会及有关单位。

九、竞赛项目
(一) 男子五个级别
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75以上公斤级
(二) 混合双人比赛不分体重级别。

十、竞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健美协会2009年审定的《健美健身竞赛规则》。
(二) 各级别比赛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选赛、预赛和决赛。
(三) 混合双人比赛只进行一轮五个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决赛。
(四) 进行不公开的预选赛和预赛。
(五) 竞赛服装: 健美比赛男运动员着单色、无光泽、清洁三角裤赛服(赛裤两侧宽度不
得小于2厘米),须覆盖住臀部的三分之二,三角裤上不得使用衬垫和附加饰物;
女运动员着单色、无光泽、清洁的比基尼赛服(后交*式),须能展现腹部及背部
的肌肉,须覆盖住臀部的三分之二,任何部分均不得使用衬垫和附加饰物 (混合双
人比赛须穿同一颜色比赛服)。
(六) 表演时间: 健美单项比赛自选动作为60秒;健美混双比赛自选动作为120秒。
(七) 设立特别奖:健美设“最佳表演”、“进步最快”奖。

十一、参加办法
(一) 各队参加比赛运动员人数不限, 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人数少于3人的队,
限报领队1人)。
(二) 各队参加各级别(项)比赛运动员人数不限。
(三) 运动员不能兼任领队和教练。
(四) 参加各级别比赛的运动员,称量体重时需交验运动员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二、录取名次办法
(一) 男子各级别录取前6名。
(二) 混合双人录取前6名。

十三、奖励办法
获各级别(项)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发给获奖证书, 第一名至第三名发给奖杯。健美各单项
比赛评选“最佳表演”、“进步最快”奖,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颁发奖杯、证书。

十四、报名和报到
(一)参加单位填写(须打印)报名表, 于2010年5月18日前报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天
鹅花园149号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邮编:510650, 电话/传真: 020-87647713,
联系人: 李梦霞(13302292501)、彭强志。
或者发电子邮件:hzgfitsaloon@163.com 进行网上报名。
咨询:李永坤老师(手机:13602731131)逾期以不参加论。
(二)报名后不得无故撤消报名。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
前7天函告主办和承办单位。
(三)各队领队、教练于5月29日上午10时参加技术会议, 地点:广州市 天河北路181号
祥龙花园4楼力美健天河会所(电话: 85250000)。
(四)参赛人员于5月29日下午13时30分到达广州市天河北路181号祥龙花园4楼力美健天
河会所(电话: 85250000)进行抽签、称量体重、交音乐。5月30日下午13时30分到
达广州体育学院礼堂赛场,进行各级别不公开的预选赛和预赛。如遇人数不足时,
直接进入决赛。
(五)报到时,不再接受报名。
(六)不详之处可登陆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官方网站查询。

十五、费用
(一) 参加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 冠企业名称的队,需在报名的同时向承办单位交纳200元人民币(仅限秩序册鸣谢、
成绩册以及在竞赛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其他涉及对企业名称的宣传,如现场横幅、
旗,舞台上运动着装等都必须受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宣传费。在报到时交
纳宣传费的单位,承办单位只能保证企业名称在竞赛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以及在成
绩册中出现。
(三) 报到时,各参赛单位须向大会交纳每名运动员交纳50元报名费。

十六、其它
(一) 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进行旨在促进健美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 严禁使用违禁药物,违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
行为的规定》的规定处罚。
(三) 比赛场、馆内严禁到处乱涂抹油、色, 破坏公共财物,违者照价赔偿和取消比赛资格。
(四) 称量体重一律穿比赛服,违者不能参加称量体重。
(五)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各参赛队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在比赛期间发
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自理。

十七、裁判员由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指派。

十八、未尽事项, 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归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